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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布袋除尘超低排放治理项目BOT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 : 2023-01-11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布袋除尘超低排放治理项目BOT总承包

1.2 招标范围:原料、烧结、炼铁新增布袋除尘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投运后达到国家超低排放要求,投标人按《技术要求》、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采用BO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由投标人在合同期限内负责该项目范围内的投资、勘察、设计、采购、建设、调试及试运行、竣工、运营、维护、日常管理和期满移交招标人,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布袋除尘等环保任务,还包括本工程所需配套能源动力介质(含取点至除尘器的部分)部分的管道和电缆、项目区域内影响本工程建设的原设备设施拆除改造(红线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三通一平、及地基处理施工等建设,涉及本工程的新旧系统对接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1.2.1 原料新增3套除尘设施项目:C11除尘系统配备一套16万m³/h布袋除尘系统。其范围暂定主控楼南:B3、B7转运站内的所有除尘点,包括周围的BH101皮带机、石灰石料仓、白云石临时皮带、B106、B206、BY1机头、BY2机头、E101机头、E100机头。需投标人合理优化除尘点位和风量分配,以及与现有C6/C1除尘之间的风量调配等工作;C5除尘系统配备一套14万m³/h布袋除尘系统,其范围暂定煤料南侧:煤料槽上下全部除尘点位、料仓喂料口、仓下落料点。投标人合理优化除尘点位和风量分配以及与现有C2 除尘之间的风量调配等工作;C12除尘系统配备一套14万m³/h布袋除尘系统。其范围暂定3#配电室南侧:C105机头、焦8机头、大倾角机尾料仓、临时焦炭仓、C107机尾、C108机尾、D1转运站、C107/C108机头以及C105/c107/c108皮带全密封罩上预留开孔点位。投标人合理优化除尘点位和风量分配,与现有C7/C8除尘风量的调配。

1.2.2 烧结白灰窑新增2套除尘器项目:窑前仓除尘系统配备1套24万m³/h布袋除尘系统;成品仓除尘系统配备1套18万m³/h布袋除尘系统。

1.2.3 烧结环冷机至烧3烧4皮带机增设除尘器项目:新建1套30万m³/h布袋除尘系统。

1.2.4炼铁矿槽新增布袋除尘器项目:原1#2#炉矿槽新增2套40万m³/h布袋除尘器,每台除尘器负责一台矿槽。

1.2.5炼铁出铁场增设布袋除尘器项目:

1.3建设地点:安徽省霍邱经济开发区。

1.4经营合作期:本项目经营合作期内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 建设期:详见技术要求。 运营期:项目试运行并通过168h考核合格后,系统正式进入商业运营时始,终点:5年(60个月)期满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2.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 业绩要求:(1)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具有1项30万m³/h布袋除尘系统总承包业绩。(2)所有业绩要求均为已完工项目,需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且稳定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须附上承包合同、政府部门的环保验收报告或证明;或附上承包合同、业绩所在用户提供的达到超低排放的项目应用单位证明(用户单位盖章)。

2.1.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相应的融资能力,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费用及一切不可预见风险,投标时须提供与融资机构签署的关于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书。(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度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须满足此项资格要求)。

2.1.4 其他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所承做任何供货或分包、总承包工程中,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工程承包合同中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不曾在任何工程承包合同中违约、被逐、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产生合同法律纠纷,没有因无力偿债财务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而成为诉讼对象;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交验材料虚假、财务报表不实)。(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2.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2.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3 其他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来现场进行技术交流及确认。

三、投标人报名方式

3.1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20日。

3.2 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质文件,业绩合同和业绩合同的技术协议(全部全页内容,价格部分可涂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扫描件发至lagtbm@163.com。报名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名格式为“*********项目报名文件-投标人公司名称”。在邮件正文中留有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以及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号。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范旭波 18931066522(原料管理部)

                  张  辉 18003201758(烧结事业部)

                 刘志新 18631568797(炼铁事业部)

                 刘文杰 18031031117(能环管理部)

                 封长远 15383808388(审计监察风控部 招标办)

                 高月生 18003200272(工程管理部 商务处)

                 赵春龙 19813499796(工程管理部 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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